NCC重申1922「簡訊實聯制」資料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,僅供防疫用途,係由指揮中心向五大電信業者取得相關資料,刑事局未曾向指揮中心調閱,而各電信業者除提供指揮中心作疫調外,未曾提供1922資料予其他任何單位。
針對日前有「吹哨者」相關文章指出「簡訊實聯制」被刑事警察局用作追蹤犯人用途,已經違反指揮中心承諾的「只用作防疫用途」一案。
NCC 特別澄清,刑事警察局為犯罪偵防,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,向法官申請通訊監察書,經法官同意後,於其通訊監察系統進行監察,檢警單位可聽到或看到受監察人之所有通訊內容,這包含受監察人發送給1922簡訊內容,此通訊監察系統是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4條規定而設置。
至於簡訊實聯制所蒐集資料,係指揮中心為辦理疫調所設置,兩者是各依不同法規設立之獨立系統,其蒐集目的及範圍亦不相同,所以不能據此混淆視聽。
另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今(20日)說明,已請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,因為通訊監察獲得簡訊實聯制內容,會主動排除不使用,避免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誤解。
NCC強調,「簡訊實聯制」係重要科技防疫措施,謹遵限定防疫目的、最小化蒐集、保留28天即刪除等原則,NCC會再督促電信事業於受理任何用戶資料調取前,應遵守法律相關規定,始得為之。